特級防火卷簾( 雙軌無機折疊提升式)
由特級防火簾面、防火電動卷簾門機、護罩、底座、控制箱、按鈕盒、雙卷軸、雙導軌、底托等組成,適應于洞口跨度小于16 米的直線型安裝場所,可替代防火墻。
主要特點
1.電動、自動、手動和聯動控制。
2、相序自動檢測,防反轉、缺相、過流等。
3、可提供一步降、中停受控二步降、自動中停二步降三種運行方式,中停時間采用微電腦學習方式智能控制。
4、控制器內置上行、停止、下行調試開關,調試更加方便。
5.電子按鈕盒具有自解鎖功能和逃生指示。
6.的裝飾底托,保證裝修效果,提升防火性能。
7、可選配外置速放裝置、電機蓄能機構、控制箱蓄能單元。
8、簾面、導槽、底托等可以根據用戶要求采用不同材質。
8.1.1 長機庫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的規定。I、II類飛機庫的消防電源負荷等級應為一級,Ⅲ類飛機庫消防電源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8.1.2 當飛機庫設有變電所時、消防用電的正常電源宜單獨引自變電所;當飛機庫遠離變電所或難以取得單獨的電源線路時,應接自飛機庫低壓電源總開關的電源側。
8.1.3 消防用電設備的雙路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8.1.4 采用TT接地系統、TN接地系統裝設剩余電流保護器時,或上一級裝設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時,低壓雙電源轉換開關應能同時斷開相線和中性線。
8.1.5 飛機庫低壓線路應按下列規定設置接地故障保護:
1 變電所低壓出線處,或第二級低壓配電箱內應設置能延時發出信號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其報警信號應引至消防控制室,對不設消防控制室的Ⅲ類飛機庫,應引至值班室。
2 插座回路上應設置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瞬時切斷電路的漏電保護器。
8.1.6 當電線、電纜成束集中敷設時,應采用阻燃型銅芯電線、電纜。
8.1.7 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電源插座距離地面的安裝高度不應小于1.0m。
8.1.8 飛機庫內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有關規定。
8.1.9 消防配電設備應有明顯標志。
8.1.1 本條為飛機庫消防用電負荷分級的具體劃分。消防用電設備包括機庫大門傳動機構、人員疏散應急照明、火災報警和控制系統、防排煙設備、消防泵等。關于電源的設置,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95中已有較具體的說明。
8.1.2 這里強調的是電源及線路的可靠性,消防用電的正常電源單獨引自變電所或接自低壓電源總開關的電源側時,可在飛機庫斷開電源進行電氣檢修時仍能保證由正常電源供給消防用電。
8.1.3 兩條電源線的路徑分開敷設,可減少被同時損壞的幾率。
8.1.4電源線路發生接地故障或其他某些故障可導致中性線對地電位帶危險電位,當在飛機庫內進行電氣檢修時,此電位可引起電擊事故,也可因對地打火引起爆炸或火災事故。因此兩個電源倒換處的開關應能斷開相線和中性線,以實施電氣隔離,消除電氣檢修時的電擊和爆炸火災事故。
8.1.5 接地故障可引起人身電擊事故,也可因電弧、電火花和高溫引起電氣火災。由于其故障電流較小,熔斷器、斷路器等過流保護電器往往不能有效及時地將其切斷。剩余電流報警器,以其高靈敏度的動作性能,可靠和及時地發現接地故障。插座問路上30mA瞬時剩余電流保護器用作防人身電擊兼防電氣火災。
8.1.6 鋁導體極易氧化,氧化層具有高電阻率使連接處電阻增大,通過電流時易發熱。銅、鋁接頭處容易形成局部電池而使鋁表面腐蝕,增大接觸電阻。加上其他一些原因,鋁線連接如處理不當很易起火,而銅線的連接接頭起火的危險小得多。電纜的絕緣材料阻燃,可減少火勢蔓延危險。
8.1.7 燃油蒸氣相對密度較空氣大,易積聚在低處,而插座在接用電源時易產生火花,因此即便在1區和2區外的區域內,插座的安裝高度也不宜小于1.0m,以策安全。
8.3.1 在飛機停放和維修區應設置泄放飛機靜電電荷的接地端子。連接接地端子的接地導線宜就近連接至機庫接地系統。
8.3.2 飛機庫低壓電氣裝置應采用TN-S接地系統。自備發電機組當既用于應急電源又用于備用電源時,可采用TN-S系統;當僅用于應急電源時宜采用IT系統。
8.3.3 飛機庫內電氣裝置應實施等電位聯結。
8.3.4 飛機庫的防雷設計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有關規定。
8.3.1 泄放飛機機身所帶靜電電荷的接地極接地電阻不大于l000Ω即可,一般情況下接地端子均設置在多功能供應地井內,近些年來國內外維修機庫中越來越多地采用可升降式地井,還裝有豐富的數據接口,地井內設有公共接地排,已不單單具有防靜電接地功能,應遵照有關共用接地的要求。
8.3.2、8.3.3 TN-S系統的PE線不通過工作電流,不產生電位差;等電位聯結能使電氣裝置內的電位差減少或消除,它對一般環境內的電氣裝置也是基本的電氣安全要求,它們都能在爆炸和火災危險電氣裝置中有效地避免電火花的發生。對于低壓供電的建筑,總等電位聯結可消除電源線路中PEN線電壓降在建筑內引起的電位差,PE線和N線必須在總配電箱內即開始分開。
關于飛機庫應急發電機電源裝置采用IT系統的規定是引用國際電工標準《應急供電》IEC 364-5-56:2002的第561.1及
561.2節,在短路故障中絕大多數為接地短路故障,而IT系統在發生次接地短路故障后仍能安全地繼續供電,提高了消防應急電源持續供電的可靠性。由于我國一般工業與民用電氣裝置采用IT系統尚缺乏經驗,因此條文采用了“宜”這一用詞。
8.3.4 飛機庫的防雷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91(2000年版)的有關規定。防雷等級的確定,應根據機庫的規模、當地雷暴氣象條件計算數據來確定。
8.4.1 飛機庫內應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在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設置的火災探測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頂承重構件區宜選用感溫探測器。
2 在地上空間宜選用火焰探測器和感煙探測器。
3 在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和地面以下的通風地溝內有可燃氣體聚集的空間、燃氣進氣間和燃氣管道閥門附近應選用可燃氣體探測器。
8.4.2 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的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器及通訊裝置距地面安裝高度不應小于1.0m。
8.4.3 消防泵的電氣控制設備,應具有手動和自動啟動方式,并應采取措施使消防泵逐臺啟動。
8.4.4 穩壓泵應按滅火設備的穩壓要求自動啟/停。當滅火系統的壓力達不到穩壓要求時,控制設備應發出聲、光信號。
8.4.5 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翼下泡沫滅火系統、遠控消防泡沫炮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宜由2個獨立且不同類型的火災信號組合控制啟動,并應具有手動功能。
8.4.6 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啟動時,應能同時聯動開啟相關的翼下泡沫滅火系統。
8.4.7 泡沫槍、移動式高倍數泡沫發生器和消火栓附近應設置手動啟動消防泵的按鈕,并應將反饋信號引至消防控制室。
8.4.8 在Ⅰ、Ⅱ類飛機庫的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應設置手動啟動泡沫滅火裝置,并應將反饋信號引至消防控制室。
8.4.9 I類飛機庫應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并宜設觀察窗。
8.4.10 除本節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的有關規定。
8.4.1 針對機載油進庫維修和飛機價值昂貴的特點,本條規定I、Ⅱ、Ⅲ類飛機庫均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屋頂承重構件設感溫探測器的目的主要是保護鋼屋架,鑒于飛機維修庫內空間高大,宜采用纜式感溫探測器以便于安裝、維護。當屋頂承重構件區不設置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時可不設置感溫探測器。
2 早期探測火災可以極大地減少人員、財產損失,飛機維修工作區設置火焰探測器的作用是快速發現燃油火,火焰探測器可采用紅外-紫外復合式、多頻段式火焰探測器或雙波段圖像式火焰探測器以減少誤報。隨著飛機體積和尺寸的增大,在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飛機庫,可采用吸氣式感煙探測器。
3 可燃氣管道閥門是可燃氣體易泄漏的場所,為此需要設置相應可燃氣體探測器。設置規定參見《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 3063-1999。
8.4.2 燃油蒸氣相對密度較空氣大,易積聚在低處,而火警及通訊裝置工作時可能產生火花,因此安裝高度不應小于1.0m,以策安全。
8.4.3 同時啟動多臺電動消防泵會使供電電壓過低導致消防泵電動機無法啟動,或使消防水管道超壓而損壞,故規定逐臺啟動消防泵。明確提出在消防水泵間就地啟停消防水泵,在消防值班室或控制室自動和手動控制。
8.4.4 滅火系統達不到穩定的壓力,說明系統發生漏水事故,控制設備應發出信號通報值班人員進行檢查找出原因及時維修,恢復滅火系統的正常工作壓力。
8.4.5 I類飛機庫包括若干套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其保護區應與感溫探測器的位置相對應,從而實現分區控制。為保障自動啟動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的可靠性,宜采用感溫探測器與火焰探測器或感煙探測器組合控制。
對飛機庫的滅火設計要求是快速反應,快速滅火。美國《飛機庫防火標準》NFPA-409(2004年版)第6.2.3條要求翼下泡沫滅火系統30s內控制火災,60s內撲滅火災。所以要求自動滅火。
8.4.6 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噴出的泡沫被飛機機翼遮擋,所以要同時啟動翼下泡沫滅火系統。單獨啟動翼下泡沫滅火系統時,不要求同時啟動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
8.4.8 為及時啟動泡沫滅火系統,在機庫內應設置手動啟動泡沫滅火裝置。
8.4.9 I、Ⅱ類飛機庫需要在消防控制室內手動操縱遠控消防泡沫炮,觀察窗的位置要使消防值班人員能看到整個飛機停放和維修區,盡量避免飛機遮擋視線使值班人員無法看到泡沫炮轉動的情況。當條件所限不能觀察到飛機停放和維修區的全貌時,宜在飛機庫內設置電視監控系統,輔助觀察飛機停放和維修區。
9.1.1 消防水源及消防供水系統必須滿足本規范規定的連續供給時間內室內外消火栓和各類滅火設備同時使用的用水量。
9.1.2 消防給水必須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回流污染公共水源和消防水池。
9.1.3 供給泡沫滅火設施的水質應符合設計采用的泡沫液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
9.1.4 在飛機庫的停放和維修區內應設排水系統,排水系統宜采用大口徑地漏、排水溝等,地漏或排水溝的設置應采取防止外泄燃油流淌擴散的措施。
9.1.5 排水系統采用地下管道時,進水口的連接管處應設水封。排水管宜采用不燃材料。
9.1.6 排水系統的油水分離器應設置在飛機庫室外,并應采取滅火時跨越油水分離器的旁通棑水措施。
9.1.1 飛機庫的消防水源及供水系統要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所有泡沫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同時供水的要求。為保證安全,通常要設專用消防水池。
9.1.2 飛機庫消防所用的泡沫液為動、植物蛋白與添加劑混合的有機物和氟碳表面活性劑,如果設計不合理,維修使用不適當,泡沫液會回流入水源或消防水池造成環境污染。
9.1.3 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可使用淡水。某些型號也可使用海水或咸水。含有破乳劑、防腐劑和油類的水不適合配制泡沫混合液,因而要對消防用水的水質進行調查、化驗,并向泡沫液生產廠商咨詢。
9.1.4 飛機維修需要清洗飛機和地面,通常情況下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設有地漏或排水溝。地漏或排水溝的排水能力宜按消防用水量設計。合理地布置地漏或排水溝可使外泄燃油限制在最小的區域內,以防止火災蔓延。
9.1.5 當飛機停放和維修區排水系統采用管道時,沖洗飛機及地面的水帶油進入管道。故管道內積油及產生油蒸氣是難以避免的。在地面進水口處設置水封和排水管采用不燃材料等措施,有助于防止地面火沿管道傳播。
9.1.6 設置油水分離器是為了減少油對環境的污染。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油水分離器應設置在飛機庫的室外。油水分離器不能承受消防水量,故設跨越管。
9.2.1 I類飛機庫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應設置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和泡沫槍;當飛機機翼面積大于280㎡時,尚應設翼下泡沫滅火系統。
2 應設置屋架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遠控消防泡沫炮滅火系統或其他低倍數泡沫自動滅火系統,泡沫槍;當符合本規范第3.0.5條的規定時,可不設屋架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9.2.2 II類飛機庫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應設置遠控消防泡沫炮滅火系統或其他低倍數泡沫自動滅火系統,泡沫槍。
2 應設置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泡沫槍。
9.2.3 III類飛機庫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應設置泡沫槍滅火系統。
9.2.4 在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設置的消火栓宜與泡沫槍合用給水系統。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同時使用兩支水槍和充實水柱不小于13m的要求,經計算確定。消火栓箱內應設置統一規格的消火栓、水槍和水帶,可設置2條長度不超過25m的消防水帶。
9.2.5 飛機停放和維修區貼鄰建造的建筑物,其室內消防給水和滅火器的配置以及飛機庫室外消火拴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和《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的有關規定。
9.2.1 根據歐美等國及國內已建飛機庫所設滅火系統狀況,參考美國《飛機庫防火標準》NFPA-409(2004年版),結合我國國情對I類飛機庫的滅火系統給出兩種選擇,以便設計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經濟技術比較后確定。
1 I類飛機庫采用泡沫-水雨淋滅火系統。將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的滅火系統分成若干個分區,每個分區設置一個由雨淋閥組控制的滅火系統,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雨淋閥動作,使安裝在屋面板下的開式噴頭噴出泡沫滅火。該系統既可滅飛機庫地面油火,冷卻屋頂承重鋼構件,又可保護工作人員疏散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安全。作為輔助功能的翼下泡沫滅火系統和泡沫槍用于撲滅機翼下和機身內的火,共同組成完整的滅火系統。
飛機機翼面積大于280㎡是等效采用了美國《飛機庫防火標準》NFPA-409(2004年版)的數據。翼下泡沫滅火系統和泡沫槍還可以滅初期火災。
9.9.1 泡沫液泵必須設置備用泵,其性能應與工作泵相同。
9.9.2 泡沫液泵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泵》GB 6245的有關規定,泵的軸承和密封件應符合泡沫液性能要求。
9.9.3 泡沫系統應采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計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裝置或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以正壓注入方式將泡沫液注入滅火系統與水混合。
9.9.4 泡沫滅火設備的泡沫液均應有備用量,備用量應與一次連續供給量相等,且必須為性能相同的泡沫液。
9.9.5 泡沫液備用儲罐應與泡沫液供給系統的管道相接。
9.9.6 泡沫液儲罐必須設在為泡沫液泵提供正壓的位置上,泡沫液儲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51的有關規定。
9.9.7 泡沫液管宜采用不銹鋼管、鋼襯不銹鋼或鋼塑復合管。安裝在泡沫液管道上的控制閥宜采用襯膠蝶閥、不銹鋼球閥或不銹鋼截止閥。
9.9.8 泡沫液儲罐、泡沫液泵等宜設在靠近飛機停放和維修區附屬建筑內,其環境條件應符合所用泡沫液的技術要求。
9.9.9 控制閥、雨淋閥宜接近保護區,當設在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時,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9.9.10 常開或常閉的閥門應設鎖定裝置。控制閥和需要啟閉的閥門均應設啟閉指示器。
9.9.11 在泡沫液管和泡沫混合液管的適當位置宜設沖洗接頭和排空閥。泡沫液供給管道應充滿泡沫液,當長度大于50m時,泡沫液供給系統應設循環管路,定期對泡沫液進行循環,以防止其在管內結塊,堵塞管路。
9.9.12 在泡沫槍、泡沫炮供水總管的末端或點宜設置用于日常檢修維護的放水閥門。
9.9.1 泡沫液泵的流量小,只需一臺工作泵。備用泵的型號一般與工作泵的型號相同。可選用一臺電動泵和一臺內燃機直接驅動的泵。
9.9.2 泡沫液具有一定的腐蝕性,美國3M公司提供的《水成膜AFFF泡沫液技術參考指南》,對泡沫液泵制造材料的選擇為:殼體和葉輪可采用鑄鐵或青銅,傳動軸用不銹鋼,密封裝置用乙丙橡膠或天然橡膠,填料用石棉等。3M公司的試驗資料證明,不銹鋼對泡沫液的抗腐蝕性較好。
9.9.3 用正壓注入的方法將泡沫液經供給管道引入系統是較好的方法,它是利用動量平衡原理調節泡沫液供給量并按比例與水混合。正壓型混合器使用安全可靠,能將泡沫液壓入水系統的任何主管路中形成泡沫混合液,注入點能夠靠近泡沫釋放裝置,減少了泡沫混合液在管路中的流動時間,有利于實現快速滅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