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負責收費不負責看管
閱讀:1346發布時間:2012-10-24
王的私家車停放在臨河區富源商廈樓下的停車場,被其他車輛磕碰,卻無處找說法。
在現場,記者看到王及家人正在與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理論,王的妻子董女士向記者講述他們的遭遇。董女士告訴記者,他們12點左右把車停在了富源商廈停車場,當時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引導王將車停好后,隨即收了4塊錢停車費。期間,王從車里找本時,看到自己車旁邊停著一輛車,兩車間距特別近。駕駛室的門打不開,王只能從副駕駛取出了本。沒過多久,王一家從商廈出來,準備開車離開時,發現駕駛室的車門被磕碰。“我們問停車場的工作人員有沒有看到是什么車碰的,停車場的人稱沒有看到,并稱不知道王的車是什么時候碰的,想來這里進行敲詐。”聽到停車場工作人員的說法,董女士氣憤不已。
記者就董女士反映的情況,采訪了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兩名工作人員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隨即與富源商廈辦公室韓主任取得,韓主任表示,富源樓下的停車場本來是屬于富源商廈管轄,但是后來將停車場承包出去了,具體承包人他也不是很清楚,讓王與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協調解決,但是王多次協調,停車場工作人員都沉默不語。
就在王與停車場的工作人員理論的時候,新華街派出所的民警來到了現場。民警介紹:“這個停車場經常接到類似的報警,但是這類事情并不屬于*管轄,表示無能為力。只能與停車場工作人員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停車場。”王聽后滿臉無奈地說,“我真是想不明白,收錢的時候理直氣壯,出事的時候啞口無言,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沒地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