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投式氣脹救生筏15人漁用筏
適用于國際航行無限航區航行船舶(商船、漁船、客船)及各種海上設施作應急救生使用
注:客戶在下單前需要明確好是商船、漁船還是客船,ZY證書的A型救生筏與CCS證書的A型救生筏在備品和存放高度會有區別
詳細說明:
拋投式氣脹救生筏/可吊式救生筏放置在甲板上的救生筏容器內;當控制繩被拉開時,救生筏在是水中充氣打開。
拋投式氣脹救生筏/可吊式救生筏的標準規格有6、10、15、20、25人的。
經德國船級社(GL)型式認口。
產品認可標準:
1、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
2、MSC.48(66)國際救生設備規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1999。
拋投式氣脹救生筏/可吊式救生筏產品適用范圍:國際航行船舶。
產品型式:拋投式。
產品大存放高度:36米。
適用于國際Ⅰ類航區航行船舶或國內航區航行船舶及各種海上設施作應急救生使用,核定乘員6人到35人。
制作標準:MSC.47(66)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及MSC.216(82);MSC.48(66) 《國際救生設備規則》;MSC.81(70)經修正的救生設備試驗建議;MSC。218(82)、MSC.293(87)《國際救生設備規則》(LSA規則)修正案;MSC.226(82);MSC.295(87);MSC.323(89) 經修正的《關于救生設備試驗建議的修訂建議》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