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符合GA47-2010《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規定》 |
2. | RS232、485通訊接口可實現控制方案下載、參數修改 |
3. | 機殼:渡鋅鋼板內外噴塑 |
4. | 控制機內電路結構采用模塊化設計,標準插板結構,各電路模塊可快捷拆卸維修 |
5. | 信號機內部電氣裝置及部件布局應合理,使操作人員在安裝使、用、維修時安全、方便,所有電路模塊的布置要做到在拆除時不會影響其它鄰近模塊。 |
6. | 信號機內部導線應有適當保護,以保證這些導線不會接觸到可能會引起導線絕緣損傷的部件。所有終端和設施接線要布置整齊合理,使用線夾、電纜套、電纜卷或管道固定好。線束內的線中要編扎好,走線安排要做到任何接線總成的拆除不劊影響到與該總成無關的線纜 |
7. | 燈控信號組輸出端的接線端子應符合220V、5A的額定容量要求,接線端子排應牢固固定于信號機機殼上,在插好接線端子排后不應出現松動現象 |
8. | 人機界面,中文操作界面。面板設有路口運行界面,模擬運行狀態與路口實時狀態一致 |
9. | 44路負載輸出,輸出控制器件采用可控硅器件 |
10. | 信號機輸出驅動阻性、容性、感性負載的信號燈時均應工作正常 |
11. | 相位控制:多相位控制 |
12. | 多時段:24個時段或以上 |
13. | 控制方案:48種或以上 |
14. | 黃閃頻率:55~65次/min,亮暗比1:1 |
15. | 綠閃信號頻率、信號亮暗比與黃閃信號相同 |
16. | 所有時間設定精度應在3%范圍內 |
17. | 有控制方式轉換、配時方案變化時,信號機應實現平滑過渡 |
18. | 信號機從自動控制方式轉入手動控制方式時,手動開關作用以后,應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安全時間,最小安全時間根據路口實際情況設定 |
19. | 從手動控制方式轉入自動控制方式時,信號狀態不能突變,各相位信號應保持轉換時刻的狀態,并從當前信號狀態開始以自動控制方式開始進行 |
20. | 機動車信號轉換順序:紅→綠→黃→紅 非機動車信號轉換順序:紅→綠→黃→紅 人行過街信號轉換順序:紅→綠→綠閃→紅 |
21. | 黃信號持續時間可調節,但至少持續3秒 |
22. | 定周期功能:設置參數測試具有并且符合設定 |
23. | 多時段功能:設置多時段功能測試具有并且符合設定 |
24. | 斷電保護:預制不少于2套運行方案,關閉電源24h開機保證方案不變并正常運行 |
25. | 有特殊日期方案設定,時段方案設定,運行方案設定,時鐘校準,自動和手動控制,手動關燈開燈,路口信號燈狀態實時顯示,遠程聯機網絡控制等功能。 |
26. | 每路驅動能力: 1300W |
27. | 工作電壓: AC85V~265V |
28. | 工作頻率: 50Hz~60Hz |
29. | 使用溫度范圍: -40℃~+75℃ |
30. | 相對濕度: 5%~95% |
31. | 絕緣值: ≥100MΩ |
32. | 斷電數據保存:180天 |
33. | 設置方案保存:10年 |
34. | 浪涌抗擾度:線線1KV,線地2KV,1次/30s,正負極各5次自動恢復 |
35. | 快速瞬變脈沖抗擾度:2KV,5KHz2min自動恢復 |
36. | 電壓變化抗擾度:0%UT 20個周期5次間隔25 s自動恢復 |
37. | 沖擊試驗:500g鋼球加速度10g,11ms脈沖持續1000次信號機工作正常,無零件損壞松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