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4月28日 08:48南京沃拓儀器設備有限公司點擊量:0
化學試劑配制的一般注意事項:
1、稱量要精確,特別是在配制標準溶液、緩沖液時,更應注憊嚴格稱量。有特殊要求的,要按規定進行干操、恒重、提純等。
2、一般化學試劑溶液都應用燕餾水或無離子水(即離子交換水)配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化學試劑根據其質量分為各種規格(品級),一般化學試劑的分級見表。
另外還有一些規格,如:純度很高的光譜純、層析純;純度較低的工業用、藥典純(相當于四級)等等。配制溶液時,應根據實驗要求選擇不同規格的試劑。
4、試劑應根據滿要量配制,一般不宜過多,以免積壓浪費,過期失效。
5、試劑(特別是液體)一經取出,不得放回原瓶.以免因量器或藥勺不清潔而沾污整瓶試劑,取固體試劑時,必須使用潔凈干燥的藥勺。
6、配制試劑所用的玻璃器皿,都要清潔干凈。存放試劑的試劑瓶應清沽干燥。
7、試劑瓶上應貼標簽。寫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日期及配制人。
8、試劑用后要用原瓶塞塞緊,瓶塞不得沾染其他污物或站污桌面。
9、有些化學試劑極易變質,變質后不能繼續使用,易變質和滿用特殊方法保存的常用試劑。
需要密封的化學試劑,可以先加塞塞緊,然后再用蠟封口。有的平時還需要保存在干燥器內,干燥劑可以用生石灰、無水抓化鈣和硅膠,一般不宜用硫酸。需要避光保存的試劑,可置于棕色的瓶內或用黑紙包裝,更多試劑化玻小知識請繼續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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